深圳四级劳资预警制度规定企业欠薪两月要挂红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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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13:0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20日电 深圳劳动部门则按照预警信号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措施,预防重大劳资纠纷的发生。 南方日报的报道,今年5月份,深圳宝安区劳动局建立了劳资关系“红、黄、蓝、绿”四级预警机制。依据劳资关系紧张程度的强弱,不同的企业被分别挂上“红、黄、蓝、绿”预警信号,该区劳动局则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措施,使该区重大劳资纠纷下降了64.1%。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全市推广宝安的做法。 宝安区劳动局长张助浪称,四级预警机制最大的特点,就是由“处罚”转变成“预防”。如果一个企业拖欠员工工资达两个月以上,或者一个月内累计被员工有效举报3次,又或擅自延长工作时间每天超过3个小时,符合以上任何一条企业就会被挂上“红色”预警信号,表明企业劳资关系紧张;如果欠薪一个月以上,或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企业就会被挂上“黄色”预警信号,表明企业劳资关系比较紧张;存在一般性劳资矛盾的企业则被挂上蓝色预警信号;劳资关系和谐的则挂绿色信号。 张助浪透露,该区将投资50万元,在此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信息指挥中心,建立更为先进信息监控系统,进一步加强该机制的预警效能。(陈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