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面实行库区移民工作公开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16:3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福州10月19日消息(记者李歆徐杰峰)在正在召开的福建库区移民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议上,记者了解到从今日起,福建省将在全省库区和移民安置地范围内启动“阳光库区”建设,全面实行库区移民工作公开制度。 据介绍,目前福建库区移民有近百万人,库区移民工作牵涉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实行库区移民工作公开制度和听证制度,就是要把政策交还给移民,促进制度建设的公正、廉政
本次公开制的公开范围是指1985年底前建成投产的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项目(含福州东张水库),1986年后投产的大中型水电站库区后期扶持项目,三峡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即福建接收安置的三峡工程库区农村外迁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以及在建水电站库区淹没移民补偿资金等。 重要工作事项和资金计划必须在正式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通告,批准实施的资金和项目计划必须在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通告,公示时间都不得少于7天。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