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环资委: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流于形式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17:21 中国青年报 |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不严,有的甚至流于形式。”全国人大常委会环资委主任委员毛如柏上周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上说,我国在涉水法律执行过程中,依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 毛如柏结论的依据,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先后对淮河流域、南水北调东中线进行执法检查和调研的结果。 对建设项目和各行业发展专项规划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预防污染的重要制度,我国的《水污染防治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都做了明确规定。毛如柏说,这项制度并未得到认真执行。 具体表现在:多数行业发展规划未做环境影响评价,一些建设项目往往先建设后评价,致使发展与环境的矛盾日益加剧。有的开展环评的单位与审批机构没有脱钩,有的做评价时,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听取公众意见,违反了评价报告的客观、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毛如柏说,水资源保护领域既存在法律不够完善的问题,也存在执法不严的问题。对于前者可以通过修改法律来逐步完善,对于后者关键要提高执法水平。他把一些地方重经济轻环保的现象归因于缺乏追究领导干部环境责任的制度。 预计到2030年,我国人均水资源量将降到1760立方米。国际上把人均水资源量少于1700立方米的定为用水紧张国家。 我国有可能在未来出现严重的水危机,但目前我国水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将使我们难以应对危机。(记者 刘世昕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