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次会议4次视察 粤港合作改善空气质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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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20:27 新华网 | ||||||||
新华网香港10月20日电香港特区政府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20日介绍,香港特区政府与广东省政府已达成共识,双方将尽最大努力,在2010年或之前把区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悬浮粒子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量,以1997年为参数标准,分别减少四成、二成、五成五及五成五。 她说,如能达到上述目标,不但能使香港实现良好的空气质量指标,更可大幅改善珠
广东省和香港特区政府于2003年12月制订了“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量管理计划”,同时成立了专责小组,跟踪该管理计划。截至目前,小组已经举行了9次工作会议,4次实地视察。 廖秀冬介绍说,经过双方的努力合作,粤港两地可望在本年内建成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经测试后明年年中可望投入运作,提供全面及准确的空气质量资料。她说,我们将会完成一份空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的编制手册,以便双方有一个统一的方法来评估污染物的排放量,和减排工作的进度。 廖秀冬说,特区环境保护署一直在积极研究香港及区内空气污染的成因及有效可行的改善方案。特区政府自1999年起针对车辆废气排放已经推行了多项强化管制措施,包括引入石油气出租车、引进超低硫柴油、实施欧盟三期汽车排放标准、为旧型号柴油车辆加装微粒消减装置等。 与1999年相比,香港2003年车辆排放的粒子及氮氧化合物已经分别减少了六成多和近三成。路边悬浮粒子减少一成三,氮氧化物则减少二成三。(完)(责任编辑:刘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