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免检不等于免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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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06:34 齐鲁晚报 | ||||||||
据《北京晨报》报道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对2000年度首批获得免检资格的202家企业进行了重新审查,37家企业因为产品质量不稳定、消费者投诉较多、生产条件不合格等原因被“摘牌”。问题是,继续享受“免检”的企业,是否4年如一日地保证了产品质量? 不久前,一向高举质量旗帜的澳柯玛空调也再次被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2004—2007年度国家产品质量免检”荣誉称号。面对“国家免检”这一殊荣,澳柯玛空调掌门人刘
有关人士认为,加强质量检查和监督并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企业和产品,才能保护消费者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