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喷漆宝来惹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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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08:19 天津日报 | ||||||||
消费者状告经销商双倍索赔法院今天审理此案胡然 本报讯(记者胡然)消费者戴先生花20多万元购买一辆宝来汽车,半年多后发现该车部分地方竟曾被重新喷漆。戴先生认为经销商故意隐瞒真相,已构成欺诈。多次交涉后,经销商虽退还了车款,但却不认为有欺诈,不同意双倍赔偿,其理由是:重新喷漆并不代表汽车存在质量问题。重新喷漆是否构成欺诈?经销商是否应当双倍赔偿购车款?今天,市二中
戴先生介绍,2002年7月,他在被告天津港保税区捷拓国际贸易公司购买了该辆白色宝来轿车。行驶一段时间后,在阳光照射下,该车尾部和右后门处的漆与其他处的不同特别明显。戴先生立即找到经销商,对方开始并不承认,经反复交涉后,才同意返还20万元的购车款。戴先生表示,该车经权威部门鉴定,已证实确实存在重新喷漆现象,且所喷漆与出厂漆为同一型号。根据法律规定,只要经销商故意隐瞒,不论该车是否有质量问题,均构成欺诈。 法院受理此案后,被告经销商已递交答辩状称,该辆宝来汽车为合格产品,即使存在重新喷漆现象,也并不影响该车的正常使用,不能证明其存在质量问题,更不能证明是经销商所为,被告不但不需双倍赔偿,戴先生要求退还车款的要求也是无理的。为此,经销商反诉要求解除上述协商,要求戴先生交还2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