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杜绝涉农税收的恶性事件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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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08:34 浙江在线 | ||||||||
税务总局:确保降低农业税税率政策落实到户 新华网北京10月20日电(记者陈二厚)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20日说,各级农业税征收机关要如实核定农民应缴纳的农业税及其附加额。今年实际征收的农业税额,如发现多收的,不管什么原因,也不管工作难度多大,多征部分必须全部退还农民。确保降低农业税税率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户。
今年以来,各级农税机关围绕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降低农业税税率、加强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在20日召开的全国农业税收工作会议上,许善达说,各地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在部分粮食主产区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如实核定农民应缴纳的农业税及其附加额。坚决执行2004年全面取消除烟叶外农业特产税政策,务必将已征收的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退还给纳税人。 许善达强调,各地要严格农业税政策和减免税规定,做到该减的减,该收的收。严防税费混征、搭车收费、非法强制征税、收费不开票和打“白条”现象反弹,杜绝涉农税收恶性事件的发生,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除要求做好农业税收减免工作外,税务总局还就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欠税管理、规范农业税收征管、加强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等工作进行了部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