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无巨细图个好合好散 台推出定型化离婚协议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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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08:36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0月21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岛内离婚人口不断攀升,许多人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却毫无所悉,糊里糊涂签字离婚。台湾第一份定型化离婚协议书由“晚晴协会”推出,协议书详细约定财产分配、子女监护权、探视权等细节。 协议书中,除规定男女双方签章时应有两位见证人外,还巨细靡遗地列举各项权利义务,其中最关键的是未成年子女相关约定。“晚晴”的协议书在监护权部分,明订监护日期
在财产方面,除了注明一方应给另一方多少金额之外,更规范如何给付,是分期付,还是一次付逾付又该如何处理、债务应各自处理、双方更要互相拋弃对方之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潇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