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正式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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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08:55 公安部网站 | ||||||||
10月15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达县公安局联合举行赔付仪式,对在10月10日因公牺牲的达县公安局百节派出所原所长廖举龙家属进行的赔偿,标志着我省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正式启动。四川省公安民警人生意外伤害保险方案是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由省公安厅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共同协商完成的。方案规定承保险种为分主险和附加险两种,总的保险金额及分类保险金额分别为:一般意外伤害保险总金额6.5万元,其中意外死亡、残疾、烧伤保险金额为6万元,意外住院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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