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机动车撞人不再负全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09:08 上海青年报

  北京江苏再审新交法

  本报讯据《法制晚报》报道,昨天上午,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5次会议。备受市民关注的“新交法”——《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在昨天的全体会议上进行二审。

  此次“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草案修改稿不仅对“机动车负全责”和“骑车带人”条款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和完善,还对草案中与车辆和驾驶人管理、道路通行条件及通行规则、事故预防与执法监督、法律责任等相关的60多条条款进行了修改。

  “机动车负全责”的改变包括:最大限度减轻机动车司机无过错赔偿责任、将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分为5种,草案修改稿中还新增加了对机动车实行第三者强制保险的制度,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内容。

  另据《南京晨报》报道,19日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

  草案中规定了机动车撞行人将不再负全责。另对如何赔偿,进行了很明确的责任分担。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超俱乐部酝酿大变革
阿里汉下课几成定局
北京新交法听证报告
考研大讲堂 报考指南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京城劣质楼盘备忘录
调查:南方周末创富榜
安妮宝贝笔记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