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级“劳模”一审被判6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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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09:26 现代快报 | ||||||||
快报徐州电原邳州市航运公司总经理、交通部劳动模范韩昌华收受建筑承包商贿赂15万余元,被以涉嫌受贿罪、企业人员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邳州法院判处韩昌华有期徒刑6年。 韩昌华家住邳州市,今年55岁。韩昌华出生在普通的船民家庭,他凭借着刻苦钻研、勤恳工作,慢慢地当上了航运公司的会计、统计、文书、基层支部书记。随后又被任命为航
1991年,航运公司原来的办公楼经勘测属于危房,需要改造重建。建筑工程商于某听到这个消息后,找到了韩昌华,提出承建新办公楼的要求,并允诺将给其提供好处。韩不动声色地答应了。在1991年到2001年间,航运公司共建设办公楼、宿舍楼4幢,韩将这些工程全承包给了于某,从于某那里得到了近10万元的好处费。此后,韩又相继从于某和其他人那里捞得数万元的好处费。 案发后,韩昌华对犯罪行为深刻忏悔,积极组织家人退还赃款15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韩昌华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退赃,遂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没收违法所得15万余元。 作者:记者 张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