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造林续:造林集团董事长向国家林业局认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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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09:27 巷报 | ||||||||
巷报北京讯(特派记者 袁静伟)昨日,记者在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了解到:目前国家林业局已经发函给中国万里大造林集团,要求该公司就利用国家林业局领导肖像做宣传一事向国家林业局作出正式书面道歉,并在相关媒体上刊登道歉通告。 据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综合处处长马大轶介绍:万里大造林公司的这一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损害了国家林业局领导本人和林业部门形象,社会影响极坏。
国家林业局领导从未同意任何公司、企业和单位,用他们的肖像或合影做广告或其他形式的宣传。 随后马处长给记者拿出这封函件的原稿,上面写着:“现我局正式函告你公司(中国万里大造林集团)立即停止上述行为(用国家林业局多位局领导的肖像滥做广告和宣传),并向我局做出正式书面道歉,并在相关媒体上刊登道歉通告,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马处长说:20日上午,万里大造林公司董事长陈相贵曾打来电话,承认自己犯了错误,并表示尽快按照国家林业局要求进行道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