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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原文艺中心副主任受贿60万元被判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09:34 每日新报

  新华社北京 10月 20日电检察机关指控被告冯骥受贿60万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日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中央电视台原文艺中心副主任冯骥 11年有期徒刑。

  冯骥,曾历任中央电视台影视部副主任、主任,文艺中心副主任,长期负责中央电视台的电视剧制作、收购和播出工作。1998年,黑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副秘书长赵某与人合拍电视剧《滴血年华》,因该剧无人问津,该剧导演之妻通过他人认识冯骥。1998年11月,
赵某以冯骥的名字开设了一个10万元的存单,委托中间人转交给了冯骥。冯骥后让中央电视台购买了赵某拍摄的电视剧。检方根据银行取款单笔迹鉴定、信用卡汇款明细等证实:赵某的10万元被冯骥亲手取出,其中6.1万元交纳了单位购房款,另外 3.9万元转入冯妻个人存折。

  2001年年底,冯骥调任影视部副主任后,因帮助安排电视剧《大哥》在黄金时段播出,合作人海南电视台海韵影视节目制作工作室负责人王栋将50万元汇入冯妻信用卡。后其节目安排黄金时段播出。办案人员在冯骥家搜出王栋汇入钱的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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