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首起家族贩毒大案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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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09:35 每日新报 | ||||||||
王京涛 新报讯【记者王京涛】前日,“本市首起家族式贩毒大案”在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孙某及其妻王某、孙某姐姐、广东毒贩共4人一同在法庭上受审。据悉,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唐某,男, 1979年生,广东人。被告人孙某及其妻王某、姐姐孙某某均住本市河北区。 2003年 8、9月间及2004年2月,被告人孙某先后两次到广东省惠来县隆江镇,向被告人唐某购买海洛因共280克。被告人孙某将毒品运回本市,先后两次将其中的80余克藏在其姐姐被告人孙某某家中。被告人孙某某积极帮助藏匿毒品,并为被告人孙某贩卖毒品提供帮助,从而获得赃款人民币3000元。 2004年 4月 25日至 2004年 5月2日间,被告人孙某再次窜至广东省惠来县,从唐某处购得毒品海洛因173.04克,并将毒品运回本市。同年5月3日,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孙某的临时住处将其抓获。毒品全部收缴。同日,孙某之妻王某也被抓获归案,并搜出尚未出售的毒品海洛因1.82克。孙某的姐姐也在其家中被抓获,并收缴孙某藏匿在此的毒品海洛因48.21克。同年 7月 8日,唐某在广东落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