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总工会对女工被打事件提出处理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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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09:38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鞍山日报消息(实习生王薇 记者赵晓英)昨日上午,市总工会对下岗女工梅文华被打事件提出处理意见,要求企业方承担相关责任。 9月28日,下岗女工梅文华提出辞职,竟遭宝乐塑钢厂等人暴力殴打。此事引起市总工会领导高度重视,并对其被打一事提供法律援助。经过工作,双方同意调解。20日上午,宝乐塑钢厂厂长助理刘某等三位代表来到市总工会,梅女士的三位家属代表其出面。
在调解现场,市总工会副秘书长王庆利说,曾要求厂长对打人事件提前形成书面检查材料,对打人事件进行道歉。并对拒付工资违反劳动法行为、多次拒绝工会和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调查行为进行检讨。 厂长助理刘某表示,不管起因怎样,打人始终是不对的,在此向被打者及其家属道歉。一定会将伤者后续工作做好,令伤者及其家属满意。 伤者代表要求厂方有关人员就打人事件进行公开道歉;厂方承担打人的相关后果,赔偿经济、精神等方面的损失;保证劳动者合法权益,支付梅女士的工资。 据介绍,经市总工会有关部门工作,厂方已经先期支付部分医药费5000元。 由于厂长未到,有关事宜无法形成书面材料,待厂长回来后再进一步调解,使问题得到最终解决。 梅女士的二姐介绍,梅女士现在只能吃流食,精神恍惚,时有抽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