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时归还助学贷款东北林大网上曝光不还贷学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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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09:39 生活报 | ||||||||
日前,东北林业大学在学校网站上公布了44名未能如期返还助学贷款的99级毕业生的名字。在给这些学生的一封信中这样说道:“也许,你们都忙碌于工作、奔波于生活,而忘记了应履行的一项义务———按时归还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在此提醒你们:请同学们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对于经提醒仍不及时还款的同学,学校将采取一定惩罚措施以提高还款率。” 2001年东北林业大学与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和平支行签定了办理助学贷款的协议,有
记者从工商银行哈尔滨和平支行了解到,这些学生贷款最多的6000元钱,毕业以后还款,国家负担利息的50%%,学生自负50%%。据和平支行的一位女士介绍,以6000元为例,贷款学生每月要还500元钱加自己负担的利息。 据《黑龙江日报》报道,为了在银行方面获得良好的信誉,能够继续为其他贫困学生办理贷款,今年初,东北林业大学为这些逃款学生垫付了10万元。几个月过去了,这些垫付款已基本被银行扣光,但逃款的大学毕业生仍然没有还款,校方被迫将欠款者的名字通过互联网公之于众。 和平支行的这位女士承认学校可能已为学生垫付了贷款,也基本认同10万元这个数字。记者采访了东北林大的几位相关人士,他们表示:“学校本身也很矛盾,一方面顾及学生的声誉,一方面不想在银行失去信誉。因为不是所有学校都能从银行方面贷到款项。此外,部分学生不还款,也有今年工作不太好找的原因,学生也有难处。” 据悉,面临同样问题的不止东北林大,哈工大、哈工程大学、哈理工大学、黑大的大学生毕业后不还款的现象也普遍存在,学校对此十分苦恼。 哈市一所高校主管学生贷款的老师对此评价道:“我认为造成目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助学贷款制度本身有问题。作为一种政策性金融项目的助学贷款,对银行商业风险、毕业生就业压力和还款周期等考虑不足,没有事先考虑到日趋严峻的就业压力。有的银行让学生毕业一年之内全部还清贷款,这的确有难度。二是社会诚信意识低,大学生未能免俗。” 据悉,国家近日将对助学贷款政策作出重大调整。新政策将还贷年限由原来的毕业后4年延长到6年。(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