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教育部门出台新规定 学校处分学生要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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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10:31 温州新闻网 | ||||||||
新华网兰州10月21日电(记者聂建江)兰州市教育局日前出台了一项新规定,学校对违纪违规学生进行处分要听取当事学生的意见,如果学生对于学校的处分不满可以要求听证,自我申辩。 这项政策一出台就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兰州十四中政教处主任方雅娜说,这种做法使学校教育更加人性化,充分体现了客观、公正。有关教育专家认为,让学生有机会为所
近年来,中国教育部门已经越来越注重这一点。2000年,天津一些中学已经开始尝试让孩子自己选择喜欢的老师上课,当前这种措施已经在很多大中小学校展开。兰州大学从事教育和心理学研究的牛芳副教授说,成功的教育首先要建立在施教者和受教者之间的融洽、通畅的交流的基础上,让孩子在教育中表达自己的声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