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拟立法禁止公布学生成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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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10:46 东南快报 | ||||||||
今后上海的教师如果当众宣读或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名次,就有可能属于违法行为。 10月19日举行的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变动是在草案中增加了“教师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的内容。条例极有可能在下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三审后交付表决。
上海市人大代表叶辛认为,“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名次”的规定非常好,但它也必须同时体现另一层意思:学习成绩不是考量学生优秀与否的惟一标准,未成年人应当有根据自身特点充分发展的自由。(来源: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