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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生二胎政策不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11:14 北方热线网

  北方热线网——沈阳日报讯近一段时间以来,国内其它一些地方有关生育二胎政策做了一些微调,沈阳市的这方面政 策有否变动?10月20日,记者就此从沈阳市有关部门得到答案:沈阳市生育二胎的政策目前不会改变。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人明确指出,沈阳市现行计生政策不会调整,生育二胎仍须严格执行《辽宁省人口与计 划生育条例》中的有关规定。2003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只有一个子女,且女方年 龄已满26周岁,并符合条件的夫妻,经县、区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可生育第二个子女共包括1 3种情况,如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且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女方是农业 户口的农村村民的等等。

  据了解,在国内其它一些地方制订的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对二胎生育的间隔作了一些限制性规定,但辽宁省 的条例对二胎生育间隔并未进行限制。

  有关专家也表示,全面放宽生育二胎政策的提法显得过于急躁。目前全国人口反弹势能较大,为保证在2030至2 035年人口增长高峰到来时,全国人口保持在16亿的目标,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应保持稳定。(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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