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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行动 福建省重打福厦泉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13:02 东南快报

  本报讯今日,我省将召开全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会议,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的《省整规综合办关于福建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组织部署。

  据悉,我省是国家确定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15个重点地区之一。本次我省专项行动将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为重点内容,重点打击食品、药品商标违法行为以及
制售假冒驰名商标商品、非法印制驰名商标标志,制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重点地区为:福州、厦门、泉州和莆田。从10月中旬开始到2005年6月,我省各地将全面开展专项行动,2005年7月-8月,全国整规办将总结验收我省专项行动情况。

  行动实施方案对我省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作了以下规定:商标权重点查办6类案件

  将以打击商标侵权、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为核心,查办在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商品上发生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影响较大的涉外商标案件;侵权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专用权的商标违法案件;侵权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权的商标违法案件;侵权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违法案件;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违法案件。著作权取缔校园周边盗版书

  取缔分布在车站码头、校园周边、人行通道、居民小区、娱乐场所和商厦附近销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软件的不法摊点和游商小贩,把主要城市的繁华商业地区、涉外宾馆饭店、交通中心等作为重点地域,重点打击盗版教材教辅、盗版软件、非法复制和销售音像制品、经营走私盗版音像制品以及网上侵权著作权等行为。专利权严查外观设计专利权

  重点查处涉及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权侵权、假冒和冒充行为,在审查药品注册时,严格审查各药品科研、生产单位的资料,将不侵权保证书或中药品种保护检索情况列为附件,保护专利权。即日起至11月中旬“红盾”严查违法药品广告

  本报讯 今年9月中旬开始的“2004红盾行动”,即日起至11月中旬,将进入以商标广告为重点的专项整治阶段。

  记者昨日从省工商局获悉,在这一阶段,食品、药品违法广告将作为查处的重点。对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商标与违法广告案件,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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