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费用将强制提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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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0:39 新京报 | ||||||||
综合新华社电昨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孙华山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国家将采取建立企业强制性提取安全费用、风险抵押金以及提高事故赔偿标准的政策措施,争取年底拿出具体实施办法。同时,推动各地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有关经济政策,通过政策引导,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 孙华山表示,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确保今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搞好监督检查,确保发证质量。其中,现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发证截止日期为明年6月底。此外,还将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基础工作,提升企业安全本质水平。实施分类指导,特别要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页面功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