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梁化学案 终审维持原判决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1:2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日前,省高院对轰动一时的梁化学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案件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判决,判处首犯梁化学有期徒刑20年。

  今年6月8日,合肥中院一审宣判后,梁化学等23人不服,向省高院提起上诉。省高院审理认为,以梁化学为首的犯罪团伙已具备了黑社会组织性质的基本特征。在非法买卖枪支共同犯罪中,梁化学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梁中华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在敲诈勒索犯罪中
,梁化学、梁中华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梁怀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原审被告郑杰、武连第在强迫交易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从轻处罚。上诉人徐志雅、陈志文、徐永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为梁化学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庇护,其行为均构成受贿罪,其中,徐志雅系索取他人贿赂,应当从重处罚。

  (肖献松)

  (来源:江淮晨报)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超俱乐部酝酿大变革
阿里汉下课几成定局
北京新交法听证报告
考研大讲堂 报考指南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京城劣质楼盘备忘录
调查:南方周末创富榜
安妮宝贝笔记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