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门破裂割断消费者肌腱阿平裤屋称责任各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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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1:26 燕赵都市报 | ||||||||
事件回放 10月17日是朱女士的生日,当晚20时许,她和未婚夫魏先生来到红旗大街与新石南路交叉口附近的阿平裤屋。朱女士告诉记者,当时裤屋的卷闸门已下拉了一截,但里面仍有不少人。门口的店员告诉他们裤屋的下班时间为20时30分,他们决定进去看看。朱女士伸左手推门,第一次没有推开,随后她加大了力量第二次推玻璃门时,意外发生了。“咔嚓一声,
医大三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中记录着:“左手腕背外伤:1、食指固有伸肌腱断裂;2、皮肤裂伤。”大夫为朱女士的左手施行了手术,据称肌腱、血管都已接上,之后打上了石膏。 昨天上午,记者在医院见到了正在输液的朱女士,她肿起的左手还不能活动。魏先生表示,尽管该裤屋已承担了将近1400元的医疗费,医护人员也表示伤口在得到了及时治疗后会在未来的一个月内愈合。但伤口愈合后,肌腱断裂的左手各种功能是否受影响还是个未知数,如果有后遗症怎么办? 阿平裤屋:朱女士应承担一半责任 朱女士称,在就诊过程中,阿平裤屋的负责人也来到医院,并承担了大部分手术和医疗费用共计1400元,其中包括事发后的10月19日为朱女士购买的10天用的输液药品。但也是在这一天,阿平裤屋服饰公司营销部的赵经理和办公室的唐主任表示,他们已经为伤者负担了将近1400的医疗费用,在这件事情上朱女士也有责任,因此公司今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昨天上午,记者采访了阿平裤屋服饰公司的唐主任,她称此事“是个意外”,对朱女士表示同情和抱歉。事后公司方面积极帮助朱女士就医诊治,并支付医疗费用,已经仁至义尽。 她认为,朱女士事发时仍在阿平裤屋外,此事不是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意外。她称,阿平裤屋红旗店的闭店时间为晚20时,当晚营业员已将卷闸门落下一半,虽未悬挂“停止营业”的标牌,但这种行为表示即将打烊,朱女士二人就不该再进店内消费,因此“朱女士应承担一半责任”。 阿平裤屋服饰公司的法律顾问李律师也向记者表达了同样的看法。 他首先承认阿平裤屋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不是全部责任。他同时表示,由于损伤仍在进行中,朱女士的伤仍在继续治疗,公司不可能中止自己的责任,但需要通过合适的途径解决。 省消协:经营者应承担过错责任 对此,省消协副秘书长孙常军认为,从双方的表述来看,经营者管理上有责任,无论当时是否打烊,店员是否有阻拦行为,事实是消费者已经推门准备进入店内。发生这种意外,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应承担过错责任。在目前部分细节情况尚未完全落实的情况下,经营者推卸责任为时太早。 目前,朱女士的未婚夫魏先生正准备提请法医鉴定,给未婚妻讨一个说法。他无奈地说:“我们原准备10月31日举行婚礼,看来到时候她只能打着石膏披婚纱了。” 本报记者:徐东洲;见习记者:郭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