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半市民拒绝小区广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3:26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记者邱俊波刘庆)昨(21)日,本报报道了《小区放广告居民意见大》一文,不少市民纷纷打进本报热线,对小区广告畅谈了自己的看法。 在打进热线的市民中,有超过一半的读者认为,在小区设广告牌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公司职员李德龙说,小区广告设在每天回家的必经之路上,“实际上就是强行占据大家的眼球嘛,我对这种方式很难接受,家门口也不得清净。”
在打进热线的部分读者看来,小区广告难以管理,容易产生“糊涂账”。曾在广告公司工作的张清先生说,居民一般不会得到小区广告的任何收益,而收取广告费用的开发商或物管公司则把这部分钱挪作他用,没有用于小区建设,“这对居民来说,显然不公平”。 赞成小区内设广告牌的读者仅1/3。“商业社会就应该对广告包容一点,广告多是经济繁荣的一种体现”。公务员陈先生认为,小区广告的内容一般跟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比如买油、米、粮、茶,看看家门口的广告,打个电话东西就送上门,多好!” 做小生意的唐英女士表示无所谓,因为小区广告对自己影响不大,“只要小区广告不违法就行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