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市口绑架案近期开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3:26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 (锦检记者李威)轰动一时的盐市口四川黄金大厦绑架案,经锦江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近日,该案已移送锦江检察院审查起诉。 7月24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蒋延俊在成都市盐市口黄金大厦12楼星梦影视文化传播公司办公室将门反锁,拔断电话线,摔了两部公司的电话。蒋并用自带尖刀刺伤其妻彭某右手膀,威逼彭某找来第三者张某某对质通奸的事。蒋未达到目的,又要求彭某离开公司,被拒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蒋延俊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已构成绑架罪,依法应当处以刑罚。现已依法向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国家公诉,法院将择日进行公开审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