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风吃醋两女生狂殴少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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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3:4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17日晚,西安南郊某中专学校的一名16岁女生林娜(化名),被两名女同学在宿舍内脱光衣服殴打两个小时,受伤女孩至今躺在宿舍内不能下地。被打原因很简单,只是打人者怀疑林娜与其喜欢的男孩关系好。
“逼着我脱掉衣服” 林娜断断续续地诉说了事发时的情景:17日晚上,同学冀某找我,说是到她5楼的宿舍去聊天。我跟着她刚进她宿舍,冀某就恶狠狠地问:你是不是和刘刚(化名,该校一名男生)关系好。我说和刘刚关系是不错。话刚说出口,她就踢了我几脚。另一女同学焦某也问我:是不是和另一男同学关系也不错,我说是的。她俩听完这话后,就开始对我拳打脚踢。后来,她俩让我到宿舍的凉台上,逼着我脱掉衣服。 她俩打我时,她们宿舍有六七个人看到了,但谁也没有上前劝说。我因害怕就按她俩的要求脱掉了衣服,只剩下一条内裤。之后,她俩用烟头在我肩膀上烫了一下,又用仙人球扎我的胸部。 “唱一首歌还我一件衣服” 她俩让我光着身子蹲在凉台上,不时用拳脚踢打我。过了大约一个小时,她俩又说唱一首歌还我一件衣服,要不然就把我的衣服从楼上扔下去。我唱了四首歌,这些歌都是她俩教我唱的,歌词非常下流。唱完歌后,她俩还了我衣服。 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 18日凌晨零时40分,林娜带着满身伤痕回到自己4楼的宿舍,随后,她给班主任崔老师打电话反映了自己遭打一事。 18日上午,林娜在同学和老师的陪同下到医院检查伤情。经查,林娜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医生建议其卧床休养。据了解,殴打林娜的冀某是西安本地学生,17岁;另一女生焦某家住新疆,年仅14岁。 打人者已被记过处分 该校学生科一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对自己学校内发生这样的事,校方深感意外。目前已就此事作出严肃处理,一方面通过批评教育,使当事的两名女学生深刻认识到了行为的错误,并向林娜作出当面道歉;另一方面,也对她俩予以停课检讨和记过处分。 不愿影响打人者前途 林娜说,虽然对方已向她道歉,但她还是不能完全原谅她们。询问她为何不对家人和警方说出此事,她回答母亲身体不好,她不愿让远在宁夏的家人担忧。另外,只要对方知道错了,她也不愿意因此事影响冀某和焦某的前途。据华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