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类发票不能报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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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4:1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赖庆媚)继7月18日我市在十大行业中启用有奖发票,我市税务和监察部门再出重拳,对普通发票报销管理作出详细规定:从即日起,财务人员将拒收六类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并不作为财务报销凭证。昨日,市政府正式公布了《关于实施有奖发票后加强普通发票报销管理的意见》,对发票报销管理、财务监督、侵吞公有财产等进行了严格规定。
该意见强调,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切实加强对普通发票报销的审核、管理,杜绝发票报销管理中存在的真假不辨、审核不严、随意报销等现象。财务人员有权拒收假发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印章的发票,作废发票,未经批准、跨规定的使用区域开具的发票,以其它单据、收据或白条代替发票开具的“发票”以及其它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等六大类发票,并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自7月18日起,由成都市地税局征管的餐饮、娱乐、旅馆、茶坊、洗浴、洗车、美发、美容、照相等十大行业已经统一使用成都市有奖定额专用发票或成都市税控收款机有奖专用发票。上述行业原使用的各种发票作废,持这类发票申请报销的应被拒绝。 财务人员在报销时应严格把关,并可通过拨打声讯电话(028)12366向成都纳税服务热线查询有奖发票的真伪,防止违反财经纪律和侵吞公有财产行为的发生。对因把关不严造成经济损失的,财务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