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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中院”改造期待“双赢”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4:3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本报记者周桢竹摄影廉刚

  石人南路100号院内有15栋楼房,近1000户居民。因为历史原因,每栋楼房都在四周修筑起围墙,形成了15个“院中院”,不仅到处脏乱差,还堵塞了消防通道,问题和矛盾非常
多。昨日下午,一场特殊的协调会在这里举行,人们就小区改造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院内居民、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和大院投资改造方均出席了这次会议。据悉,这样的“院中院”改造协调会在成都还是首次。

  社区:改造“院中院”受益的是居民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石人南路100号院,这里好像一座迷宫:每栋房子都用红砖围成了小院,没有绿化,只有红砖围墙和水泥路面,许多底楼的住户将杂物堆在窗户外,看上去又脏又乱。围墙和围墙之间是不到两米宽的通道,最窄的地方连小轿车都过不了,因为每处地方看上去都差不多,外面来的人很容易在这里找不着方向。

  石人南路社区工作人员介绍说,大院是个名副其实的“院中院”,光大门就有5个,每栋楼房都拥有“独立”的车棚和院落,院落之间被一道道围墙隔成了一条条狭窄的小巷。这样的生活环境带来许多安全隐患,其中最为突出的则是火灾隐患———2002年4月26日上午9时许,14栋2单元4楼12号房突然起火,火势迅速蔓延,但当消防官兵赶到时,“院中院”的围墙和车棚堵塞了消防通道,又找不到消防栓,只能眼睁睁看着火势蔓延到左邻右舍。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大院内没有消防通道,违章搭建多,绿化少,下水道经常堵塞,人们常为疏淘费用问题发生争执……“这个存在很多弊端的大院真的应当改造,受益的是居民啊!”

  物管:我出钱改造大院以后由我管

  经历过大火后的居民意识到了消防通道的重要性,石人南路社区也产生了改造100号大院的念头:兴建两座大型车棚,拆掉“各自为家”的小车棚和隔在楼房间的围墙,将15个“小院”合并成真正意义上的大院;重建绿化带,将大院打造成精品社区,配上物管……

  这些符合发展、有利于居民生活的合理化建议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但改造“院中院”需要300万-500万资金,如此大笔的费用从哪里来?此时,四川省安物业有限公司找上了门:他们愿意出资300万元对大院进行改造。当然,物管公司的投资也不是无偿的,他们提出今后小区的物管将全部由省安物业公司负责。

  有了物管公司,自然要产生物管费,面对不少居民不愿缴物管费的问题,物管公司领导这样告诉记者:他们想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在院内新建一个超市,保证质量,价格和市场价持平,只要居民每人每月在超市购买60元的物品,就可以免缴物管费。

  居民:支持大院改造害怕物管垄断

  昨日下午,大院内专门召开了“大院改造协调会”,府南街道办事处全程参与,投资大院改造的物管公司和社区则面对面回答居民提出的各种问题。记者在现场看到,几乎每个家庭都派了代表参加这次协调会。记者在现场采访了10位居民,他们都对改造“院中院”持支持态度。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社区为此制作了专门的调查表,发放了865份到居民手中,收回了742份,其中同意改造的有648份,占调查总人数的75%,可见居民是普遍支持改造的。

  担心一:物管质量如何保证?协调会上,居民发言踊跃,提出的问题一个比一个尖锐。引起争议的第一个问题是“从今后认定一家物管公司,那物管的服务质量如何保障?”居民杨先生告诉记者,改造大院是件好事,但是问题也出来了,比如省安物管公司接手大院后,因为只有这么一家物管公司,那么就形成了垄断,从收费、服务等方面是否都是物管公司说了算?居民利益如何保障?

  针对“物管质量如何保证”的问题,省安物业公司负责人回答说:“省安公司是一家正规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都将根据成都市现行的物业管理条例进行,如果没有达到,居民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

  担心二:购物能否替代物管费?居民还担心的一个问题是“以购物替代物管费,那么商品质量如何保证?价格是否高于市价?”居民们说,以购物替代物管费听起来不错,但实施起来问题很多,比如没买够60元怎么办?能不能直接收取物管费?

  对此,物管公司表示,以购物替代物管费,公司将保证商品质量,同时商品价格肯定不会高于市价。如果没有买够60元,那公司会考虑适当收取一些物管费,目前这笔费用初步考虑在十多元。

  街道办:我们要站在老百姓角度办事

  在昨日的协调会上,虽然居民和物管公司没有完全达成一致,但居民们提出的种种意见已被物管方一一记录下来,准备拿回去做进一步的研究,争取早日和居民达成共识。

  府南街道办社会事务办主任陈晓莉告诉记者,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绝大部分居民都支持大院改造,所以大院改造是势在必行的。开“院中院”改造协调会的目的,就是让有不同意见的居民提出意见,比如居民提出的“物管垄断”问题,那么街道办就要督促社区和物管公司签协议,制定一个年限,年限一到,如果物管公司服务好,就继续让他们管,不行就换。再比如居民提出的“直接缴物管费问题”,如果大家都觉得这样好,那么就和物管公司签协议,按照我市物价局出具的收费标准收费,物管公司按我市现行的物业管理标准进行服务,总之我们要站在老百姓角度办事。陈晓莉还告诉记者,像这样企业投资改造社区的事例在全国还是首次,而居民院落改造举办由居民、社区、街道办、投资方都来参加的协调会,在成都也是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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