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立法防范恐怖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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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7:02 重庆晚报 | ||||||||
京华时报今日消息北京市正在加快应对暴力恐怖事件等突发事件的立法步伐,昨日,《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市委、市政府讨论通过,上报国务院。 根据国务院文件规定,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北京市副市长陆昊坦言,目前北京在这四个方面都面临严峻的形势。
针对反恐行动日趋国际化,陆昊表示,应当及早加强我国公民的防恐意识教育,建立突发恐怖事件的防范体系。政府目前在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要做好城市防灾减灾综合规划,加强对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练。同时,还将提高检测预警能力,在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时,应发挥各种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将最新消息及时发布出去。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