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为保十运会安全 警方收缴“黑武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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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8:29 公安部网站 | ||||||||
作为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安全保卫措施的“三大战役”之一,江苏省公安厅近日发布通告,在江苏省查禁收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明令严格管理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爆炸物品和剧毒化学品等散失在社会上的危险物品,严厉打击涉及危险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查禁收缴的枪支弹药包括军用枪、射击运动枪、猎枪、气枪、火药枪、麻醉枪、钢珠枪、电击枪、催泪枪、彩弹枪等。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无
省公安厅明确规定,违者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或处罚。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邮寄以及携带、持有的危险物品一律予以收缴。利用危险物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或者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或者有盗窃、抢劫、抢夺危险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主动上交危险物品。凡投案自首并主动上交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对举报有功者给予奖励,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予以重奖。省公安厅开通举报电话:025-83526110。各地举报电话:110。(张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