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话题:保暖内衣几成“百宝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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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8:4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有人调侃说如今已进入“概念经济”时代。就拿保暖内衣来说吧,前几日南京媒体披露,成本三四十元的保暖内衣,竟卖到两三百元一件。10月20日《长沙晚报》报道,在长沙,保暖内衣广告铺天盖地,什么“纳米材料”、“抗菌”、“保健”等等,有的说明书上注明“暖卡”、“魔卡”、“炭卡”、“热力卡”、“塞维卡”、“莱卡”什么的,统统是“高科技”术语,弄得消费者“找不到北”。对此,长沙市工商局日前通过媒体提醒消费者:千万不要被广告语迷惑。
这样的提醒,当然是件好事。但转念一想,既然工商部门已经发现一些保暖内衣“吹”过了头,干吗不去管管? 依我分析,如此这般,有两种可能:—是“眼力不济”,分辨不清某些广告中的新提法、新名词之类是不是涉嫌违法,没心思对照研究《广告法》或请教有关专家。二是常年“懒政”所致,而今罚没收支两条线,罚得再多,也进不了部门的小金库,所以,心灰意懒,无力执法。但是,又出于舆论压力,—些地方的工商部门只得硬着头皮今天来个“提醒”,明天发个“警示”,也算没闲着。 我国《广告法》第45条规定:广告审查机关对违法的广告内容作出审查批准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行政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我也不是断言炒得昏天黑地的保暖内衣广告全都涉嫌违反《广告法》,我只是觉得,如果一个领域内的大面积广告搞得消费者云里雾里,这肯定跟相关管理不到位有关。我甚至以为,凡是动口不动手的市场监管部门,多半都有“难言之隐”。对此,不可不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