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庭上哽咽读“悔过书”(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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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8:56 金羊网-新快报 | ||||||||||
原广州市环保局局长李维宇涉嫌受贿60多万昨日受审 新快报记者 尹来 余亚莲 实习生 邓灵 通讯员 杨晓梅 李中原 57岁被任命为环保局局长,58岁就因涉嫌贪污60多万元被广州市纪委宣布“双规”———被人讽为“七上八下”的原广州市环保局局长李维宇,昨天站在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并哽咽着念了一封“悔过书”: “我对不起党和组织的栽培和信任……但我是自首的,也有立功情节,同时还长年患病,希望法庭能从轻判处。让我在有生之年,还能接触到社会。” “我收的那些钱有些是凑巧,有些是碍于面子,且钱全用在改善部门关系、迎来送往上,我自己并没有得到多少好处……”李维宇在庭上这样辩解。 据介绍,市纪检监察部门是在清查其他案件时发现线索,并最终查出李维宇涉嫌在主管一些建设项目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的事实,案件还牵涉到环保局其余10名干部。李维宇于今年3月被逮捕。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6月至2004年2月,李维宇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送的人民币共64万余元,美金共4000元。其中,向李维宇“进贡”最多的,是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所的负责人吴某。 从1996年6月至2004年1月,李维宇共收受吴某分多次送予的人民币50.5万元,美金3000元。此外,李维宇还收受了苗某、汤某等人送来的“好处费”,并为他们的企业提供帮助。 庭审直击:收钱只是正常交往 新快报记者 尹来 余亚莲 实习生 邓灵 通讯员 杨晓梅 李中原 昨日上午,出庭受审的李维宇看上去气色还不错,回答审判长的问题也是有条不紊,声如洪钟,似乎仍有昔日在台上作报告的架势。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李维宇基本没有异议,只是提出了几点“理由”。 异议:收受钱财只是正常交往 在庭上,李维宇一再强调自己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而对于自己收受他人钱财的行为,更有着种种“充分”或“无奈”的理由。 据悉,位于天河体育中心的南海渔村、南方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及白云区的一个药厂的工程,能够顺利落到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所的负责人吴某手中的,与李维宇的关照或多或少有点关连,由于“物超所值”,吴某于是豪爽地送给李维宇50多万元的“介绍费”。 对此,李维宇则表示,自己并没有以权谋私。“我当时只是副局长,并不是负责审核工程这一块。我所做的,只是介绍吴某与他人认识罢了,那些钱大多是中介费,是他感谢我的介绍才送给我的。这些也是正常的人际交往,谈不上利用职务便利。” 但当审判员质问他:“你觉得仅仅介绍一下,就值得收50多万吗?”一直雄辩滔滔的李维宇支吾起来,只是说:“绝大部分应该是,还有一些是‘过节费’。” 申辩:钱财多用于改善部门关系 李维宇称,因为自己经常出国考察,局里的出国考察费用经常不足,而他又没有权力调动合法资金来解决这个问题。所以,对于下属企业送来的“出国考察经费”,自己没有理由拒绝。而收下的钱,也大多花在出国考察及改善关系上,自己并没有中饱私囊。 据悉,案发后,李维宇曾归还了24万元人民币和4000美元。对于余下的数额,李表示,家里真没有留下多少钱,但一定尽力还上。 请求:哽咽悔过希望获轻判 2004年3月,在得知环保局下属机关有人被纪委“请”去协助调查后,李维宇再也坐不稳了,他向市纪委建议让他们自查自纠,而后,他向纪委主动交待了自己的“落马记”。 庭审到最后,李维宇掏出一张“悔过书”,哽咽地读了起来:“我对不起党和组织的栽培和信任,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收了不该收的钱。但我是自首的,也有立功情节,同时,还长年患有糖尿病、膝盖炎等疾病,希望法庭能予以考虑,从轻判处。让我在有生之年,还能接触到社会。” 长期主管“三监”工作 李维宇今年58岁,任职于市环保局13年,早在1991年就荣升当时环保局最年轻的副局长,2003年5月接任局长。 据了解,在李维宇担任副局长的11年间,长期主管环保监督、监测、监理(业内称为“三监”)工作,其中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有关人士还提到,在李维宇主管“三监”工作期间,广州市此项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曾多次受到国家环保总局的表彰。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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