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原人大代表涉黑竟组“专案组”对抗公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9:10 金羊网-新快报 | ||||||||
桑粤春案开审,主犯被控14宗罪 新快报讯据《新文化报》报道,经过公安及检察部门两年多时间的侦查,由原全国人大代表、长春吉港集团公司监事局主席桑粤春(2002年10月27日被全国人大常委会终止代表资格)等人组织领导的涉黑犯罪团伙案20日9时在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次审理将进行5天。因为案件错综复杂,法院采取了不公开审理的方式。
当天9时许,律师开始进入法庭,因为此案是不公开审理,家属和记者全都无法进入法庭。一直持续到16时30分结束,警车又把被告人带回看守所羁押。据了解,从9时到16时30分,法庭只在中午休庭25分钟。检察机关首先用1个多小时的时间宣读了30多页、3万多字的起诉书,起诉书指控桑粤春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14项罪名。据了解,在当天接受法庭讯问的6名被告人中,只有刘鹏举承认部分罪行,包括桑粤春在内的其余5名被告人拒不认罪。 桑粤春在担任长春吉港集团公司领导职务时,公司号称拥有48家下属企业,年纳税3亿元,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但据公安机关调查,该公司真正称得上下属企业的只有6家,而且大多经营不善,濒临倒闭,全公司仅缴纳过400万元税款,却享受各种减缓免税、费和补贴款1000多万元。此外,桑粤春姐弟几人享有多项优秀民营企业家的殊荣,但是长春吉港集团公司自始至终都是一家地地道道的国有企业。 2002年6月,吉林省公安部门经过秘密调查,成立专案组对桑粤春等人进行立案侦查。同年底,桑粤春因涉嫌多种刑事犯罪被吉林省人大罢免了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并被公安机关逮捕。许多受害群众敲锣打鼓表达内心的喜悦之情。2004年9月,检察机关对桑粤春等17人提起公诉。 据介绍,在桑粤春案件侦办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桑粤春凭借自己的特殊身份,采取各种手段阻挠办案。在得知公安厅桑案专案组代号“3·28”后,他也组织人员成立“3·29专案组”,与公安机关“专案组”公然对抗,并通过层层关系给专案组施加压力,甚至威胁、恐吓办案人员。(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