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吃饭 必须?自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9:14 沈阳晚报 | ||||||||
近日,记者相继接到一些家长反映:一些学校以或软性或硬性的手段,强迫学生在学校吃饭,让学生和家长心不甘情不愿,又无可奈何。 不在学校吃午饭 不给小红花 读者潘女士反映,孩子所在的小学老师会给在学校吃饭的同学每人三朵小红花,证明
不在校吃饭 时间难掌握? 读者李先生反映,苏家屯区某中学规定,中午12:50之前,不许学生进校门,学校下午1:00上课,这十分钟的时间,对于孩子来讲实在是很难把握,为怕不能按时进校,大多数学生无奈只好选择在学校吃饭。学校硬性规定不吃饭也得交钱10月20日,某职业高中的几名学生打来热线反映:“学校要求我们在学校吃饭,由老师传达通知,如果不交钱就得找家长。按照学校要求,无论学生是否在学校吃,饭钱都必须交。”学生们抱怨:“学校的饭费不算便宜,每天一般只有两个菜,一荤一素,有时可能会有汤,或者一些咸菜。如果中午饭菜做多了或者吃的人比较少,那晚上几乎就要吃中午的剩饭了。由于学校每天的饭菜都是固定的,不可能适合所有学生的胃口。”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沈阳市教育局宣传部一位姓曹的工作人员。据其介绍,首先要看学校的性质,如果是住宿制度管理的学校,学生应尽量遵守学校的规定,但校方如果强迫学生在校吃饭是不合理的。对于走读性质的学校,也不应该对此做硬性规定,应该由学生自愿选择。本报记者刘洋 实习生朱瑞记者电话:8881166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