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下裸照勒索巨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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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10:10 温州都市报 | ||||||||
祖坚 阿伦 本报讯龙湾青年张甲、张乙伙同坐台小姐设计将他人做爱时的情景拍下,并向受害人敲诈勒索25万元。昨日,龙湾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张甲张乙有期徒刑5年6个月、坐台小姐夏某有期徒刑3年。
张甲与张乙得知张丙常邀夏某玩,遂密谋在夏某与张丙发生性行为时拍下裸照进行勒索。经张甲、张乙多次劝导,夏某表示同意。今年5月4日晚,夏某约张丙到她在龙湾区永中街道的住处,随后在房内发生性行为。张甲与张乙用钥匙打开房门冲了进去,张甲手持照相机对夏某、张丙拍下裸照,张乙拿手枪状的打火机顶住张丙,以强奸其女友为由报警相威胁。张丙见状,提出花5万元钱了结此事。张甲、张乙两人不肯,张丙被迫加价至25万元,并在张乙书写的一份协议书上签字按指印。次日,张甲、张乙两人多次打电话向张丙催款,但因张丙觉得情况可疑未付款。 5月6日,警方获知此事后,将在龙湾区永兴街道衙前村的张甲、张乙抓获,并从张甲身上缴获铁制手枪状的打火机一把、胶卷底片一卷、协议书一份。夏某也在市区一家饭店被抓获,从其身上缴获照相机一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