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首次通过法律援助使见义勇为者得到补偿5000元奖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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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10:16 公安部网站 | ||||||||
10月18日上午,长春市双阳区政法委和民政局领导一行人来到原土顶镇土顶村救火英雄刘金库家中慰问。当他们将5000元奖金发到刘金库手中时,刘金库激动地说:“感谢政府对我的关心,更感谢法律援助对我的支持。让我得到经济补偿的同时,更让我的心灵得到极大的安慰。”据悉,这是长春市首家见义勇为身负伤,法律援助受补偿的事例。 今年4月22日晚10点多钟,原土顶镇土顶村七社农民刘金库在睡梦中被一阵“救火”的
火灾发生后,刘金库不仅自己要忍受疼痛,更拖累妻子承担所有的农活和家务,同时妻子又要照顾孩子和刘金库的生活。当地法律服务所的两位同志得知此事后,主动来到刘金库家中了解情况。刘金库的妻子向法律服务所的两位工作人员叙述了刘金库见义勇为的事实经过。齐光所长听完刘妻的诉说,带上法律服务所的另一位工作人员杨海龙找到了该案件的两位受益人,对他们进行了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两家各自筹3400元钱送到刘金库家中。 接着,齐光觉得刘金库这种见义勇为的高尚行为值得广大群众学习,社会应该对刘金库采取必要的法律救助措施。于是他们又写了一份材料报到双阳区政法委申请法律援助。双阳区政法委收到有关刘金库的事迹材料后,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确属见义勇为行为,便提请见义勇为基金会给予表彰和奖励。经过一番运作,他们帮刘金库争取到了5000元钱。(鲍北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