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大造林续:专家教你四招戳破投资森林泡沫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14:14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吴焕)近来“托管合作造林”越来越吸引北京人,无论街头还是公交车身上都可见到不少“投资森林”的广告。但记者从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获悉,“投资森林”属于投资行为而不是消费行为,一旦出现纠纷,投资者是不受“消法”保护的。林业部门也提醒市民,要慎选“托管合作”的造林公司,避免上当受骗。 据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京城大大小小的林业公司共有30多家,其所开发的林
投资专家介绍,“投资森林”首先要看林业公司能否代办“林权证”,因为“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或使用权的唯一法律凭证。其次要看投资的林业管护费是否接受银行监管。譬如农行日前开办了针对林业公司的委托监管业务,林业公司每年只能从存入银行的林木管护费中支取当年的林木管护开销,以防止发生公司卷款现象。第三要看林业公司是否给投资者的林木上了保险。如人保公司日前开办了针对林业的保险业务,以免因自然灾害而遭受损失。最后还要看林业公司自身是否形成了产业链。中国林学会的专家指出,投资人的林木长大成材卖给谁?不能听林业公司拍胸脯,而应看其自身有无木材深加工企业、及时消化投资者的林产品,以解决销售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