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先得保险赔偿司机应强化证据意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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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03:59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22日召开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新的地方性道路交通法规。该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法规提出,机动车撞人保险公司需先行赔付。这使人们对新交法的关注焦点,从“无过错责任”争议转为对保险制度急需跟进的强烈呼吁。即将实施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是在广泛征求市民意见的基础上,北京市首次进行立法听证的改革成果。对于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认定,加重了处于强势地位的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从而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员的利
(来源: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金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