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借钱文件” 不能再下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05:1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龚明俊 为了完成资阳市要求的“今年内必须全面完成国企改制”任务,简阳市委、市政府于9月24日下发文件,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和职工借资,筹集国企改制资金用以安顿改制国企职工,正县(处)级官员每人借资6000元,其他人员每人1000元,并要求“各单位必须在10月底以前完成借款任务”。(据10月22日《华西都市报》报道)
市委、市政府用红头文件的形式“借款”,这能叫“借款”吗?既然在文件里明确说明了“完成借款任务”,当然就是“借也得借,不借也得借”。 发文者为何不这样想一想:财政上都拿不出钱,难道这些干部职工就有钱了?据报道,简阳是全靠财政吃饭的县级市,大部分公务员的月薪都是以百元计。如此情形,这些职工如何拿得起这笔钱?完成了市里的“借款任务”后,他们的生活怎么办?解决了市里的“困难”,可这些人的困难由谁来解决? 再说点小家子气的话,简阳行政事业单位里的职工不会没有顾虑。他们知道,其他地方政府向老百姓借钱的事也时有发生,修路借钱,建厂借钱,办学借钱,解决教师工资借钱,总之,一旦政府财政出现问题,政府就想起来用这个便利的“借钱法”渡过难关,但借过之后呢?有一部分还了,还有很多却是有借无还,成了死账。而在“穷财政”的简阳,能不能及时足额地归还职工们的钱,那就更值得他们怀疑了。 强制性借钱说明少数地方政府还是没有依法行政,陈旧的行政方式还有市场。总之,他们没有把行政完全纳入法制轨道,仍然在用损害公民权益的办法求发展。我想,简阳市委、市政府如果实在需要借钱,首先要做的主要工作还是宣传动员,而不是利用文件下任务。“红头借钱文件”不能再下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