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规定国企老总薪水由企业经营业绩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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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07:15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丁玥通讯员付正前实习生熊波报道:省国资委昨日对外公布,今后,国资委将考核其出资企业的经营业绩,根据考核结果来选择经营者,确定经营者的收入。这意味着,国企老总的“饭碗”不再是企业或董事会说了算,而是企业的经营业绩说了算。 今年8月,省政府公布了授权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首批企业名单,共28家企业。
据介绍,考核的对象是,由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的法人代表、专职党委(党组)书记和组织配备的总经理。考核的指标主要是年度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任期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 国资委将把考核的结果,同经营者的奖惩、任免挂钩,并作为制定经营者年薪的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