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我国将全面保护私有财产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07:48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据新华社电22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多部法律法规草案在会上提请审议。会议首先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报告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法修正案草案的审议结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胡康生就首次提请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五)草案作了说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如柏就首次提请审议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作了说明。公安部副部长田期玉就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作了说明。 制订物权法
全面保护私产 继保护私有财产写入宪法之后,我国将出台物权法对保护私有财产进行详细规定,进一步保护私人财产权。22日再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将通过立法手段充分保护自然人、法人的物权,明确物的归属。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他人的物权负有不作为的义务,不得干涉权利人行使物权。权利人享有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物权。私人对其依法取得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享有所有权,国家保护私人储蓄,国家保护私人投资以及因投资获得的收益。

  意义: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积累起大量的私人财产。物权法的制订,就是要通过物权制度来巩固劳动者和企业的物质利益,从而调动起亿万人创造财富、爱护财富、积累财富的热情,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 “假破产真逃债”将负刑责 案例:近年来,一些公司、企业以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非法转移和分配财产等方式,造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资不抵债的假象,申请进入破产程序,以达到假破产真逃债的目的。

  对策:对于这种假破产真逃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2日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五)草案作出了规定。

  胡康生表示,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了妨害清算罪,修正案草案拟在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之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公司、企业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转移、分配财产,意图通过破产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个人破产难进新破产法 从1994年3月即开始起草的新破产法,终于在2004年6月得以提交至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据悉,10月进入二审阶段。“目前正是一个关键时期。”一位权威人士透露。

  据这位权威人士介绍,从一审的情况来看,新破产法中还有一些问题值得商榷。这些问题包括:破产范围、破产原因、管理人制度的设计以及破产清算过程中对职工权益的保护。事实上,在新破产法草案起草过程中,个人破产是否要进入破产法就曾引起过激烈的争议。

  争议的结果是,个人破产入法的时机尚未成熟。理由有三:一是中国传统的消费观念还不是超前消费,因此还没有形成一个个人破产的市场;其二,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征信制度,个人破产制度难以建立。其三,目前商业银行内部的联网经营还没有建立起来,这使得对个人破产的监控很难实施。据权威人士透露,目前的讨论更倾向于将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排除在新破产法的破产范围外。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0月22日在京举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治安处罚法新增十多种受罚行为

  与施行十多年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草案增加了十多种应当受到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主要有:抗拒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行政法规、规章、决定、命令;在国家机关门前静坐、聚集,拒不离开;扰乱社会治安、侵犯人身权利的流浪乞讨;扰乱大型活动秩序;举办大型活动违反安全规定;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扰乱重大活动期间治安秩序;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猥亵他人;强买强卖;违反房屋出租管理规定;制造噪音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扰邻里生活;以卖淫为目的招嫖拉客;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另外草案规定,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警告,并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相应行为给予个人治安管理处罚。

  行政拘留处罚最长不得超过30日

  草案维持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行政拘留最长为15日的规定,并将其细分为1至5日、5至10日、10至15日三个档次,避免行政拘留处罚跨度过大。同时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另外,由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处罚种类仅有警告、罚款和拘留三种,已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草案增加了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照两种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则可附加期限出境。 刑法修正案(五)草案 斩断少年乞讨“幕后黑手”

  案例:今年4月,河南残疾少年受人操纵在包头市沿街乞讨时,因无法忍受雇主折磨拨打了报警电话,包头警方迅速将他们解救。三名少年虽被安全送回家乡,但对雇主的处罚当时却面临法律空白。

  对策: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2日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五)草案将填补这一法律空白。修正案草案拟在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以欺骗、胁迫、利诱等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从中牟取利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另外,就近年来一些地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野蛮施工、违章作业,致使军事通信光缆等通信设施遭到破坏的情况突出,修正案草案拟在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以打击此类犯罪。

  严打信用卡犯罪

  案例:2004年破获的济南信用卡诈骗案,涉及受害人2000多人,盗取储户资金300余万元;2003年广东番禺破获的伪造信用卡案,缴获伪造的信用卡4万余张……据估算,目前我国每年银行卡犯罪金额在1亿元左右。

  对策:为了保护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公众的合法利益,维护金融机构的信誉和金融秩序,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拟在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明知是伪造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草案规定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地方选举法、组织法草案 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有望同步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县、乡两级人大每届任期分别为五年和三年,使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不能同步进行。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提请22日开始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如果草案获得通过,则我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将能够同步进行。

  非法手段当选的,应宣布其当选无效

  修改后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过多时,如果经选民小组反复讨论、协商,仍不能对正式代表候选人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应通过预选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公布。胡光宝说,有些地方提出,以威胁、贿赂、欺骗等非法手段当选的,应宣布其当选无效。有些常委会委员和地方提出,应当对国家工作人员破坏选举的行为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作出更清楚的规定。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对草案作相应修改。

  地方组织法修正案草案有望通过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在向本次常委会会议报告地方组织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时表示,修正案草案基本可行,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法律委员会赞成这个草案,并建议将地方组织法第四十一条第四款关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规定修改为:“设区的市、自治州十九人至四十一人,人口超过八百万的设区的市不超过五十一人”;“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十五人至二十七人,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不超过三十五人。” 我国将立法限制过度包装

  全国660座城市当中,有220座被各种垃圾包围,专家认为原因之一就是包装过度。据了解,目前城市生活垃圾体积的30%是由各种包装物构成的。为了解决当前存在的包装过度问题,首次提请22日开始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一方面规定了对部分包装实行强制回收制度,另一方面,又针对我国目前对过度包装尚未作限制的情况,规定“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状况以及产品的技术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限制过度包装。”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如柏在就草案作说明时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包装物在生活垃圾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包装性废物,对于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十分重要。修订草案规定“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负责的原则”。同时进一步明确,“产品的制造者、进口者、销售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针对农村固体废物污染日益严重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份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应当将农村固体废物纳入整个城乡固体废物管理体系。 紧急状态处置法讨论稿形成

  年底将提交人大

  从去年暴发的“非典”到今年年初的“禽流感”,引发了人们对政府如何处理突发事件的思考。众多专家呼吁并期待国家尽快立法。昨天,国务院法制办举办了《突发事件与紧急状态处置法》国际研讨会,据不愿具名的参会专家向记者透露,《突发事件与紧急状态处置法》近期已正式形成讨论稿。专家建议,应当在总结国外紧急状态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在宪法中明确规定紧急状态制度,同时尽快制定统一的紧急状态法,规定统一的紧急状态下的政府应急机构和应急机制。专家介绍,按照程序,今年年底,国务院法制办将有望把《突发事件和紧急状态处置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来源:南京晨报)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纯情刀郎
情人、冲动的惩罚
动画梁祝
中国神话爱情故事
雅韵国粹
水墨精华国粹雅韵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