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氯气爆炸事故 责任人受到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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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07:4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10月23日重庆消息(记者陈代泽)经重庆天原化工总厂“4·16”事故调查组调查确认,今年4月16号发生在重庆天原化工总厂的氯气爆炸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按照有关规定,经重庆市委、市政府批准,重庆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处分: 给予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缪光奎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经济运行部部长李华夏行政记过处分; 给予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重庆天原化工总厂厂长张定禄撤销重庆天原化工总厂厂长、党委委员职务处分; 给予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重庆天原化工总厂党委书记兼副厂长陈德国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重庆天原化工总厂副厂长吴照华行政记大过处分; 给予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重庆天原化工总厂动力分厂代理副主任王为民撤销重庆天原化工总厂动力分厂代理副主任职务处分; 给予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重庆化工节能计量压力容器检测所所长助理兼压力容器检测科科长、技术负责人、检验师周军撤销重庆化工节能计量压力容器检测所所长助理和压力容器检测科科长职务处分; 给予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重庆化工节能计量压力容器检测所副所长吴明中(主持工作)行政记大过处分。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张春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