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草案规定惩治假破产真逃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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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08:07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记者 李亚杰张旭东)近年来,一些公司、企业以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非法转移和分配财产等方式,造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资不抵债的假象,申请进入破产程序,以达到假破产真逃债的目的。 对于这种假破产真逃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昨日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五)草案作出规定,公司、企业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转移、分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胡康生介绍说,这些行为违背社会诚信,不仅严重侵害债权人和其他人的利益,妨害公司、企业管理,而且破坏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应当予以惩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