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正在“围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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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09:39 天津日报 | ||||||||
我国将立法对过度包装说“不”部分产品、包装物实行强制回收沈路涛李亚杰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记者沈路涛李亚杰)全国660座城市当中,有220座被各种垃圾包围,专家认为原因之一就是包装过度。据了解,目前城市生活垃圾体积的30%是由各种包装物构成的。
为了解决当前存在的包装过度问题,首次提请22日开始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一方面规定了对部分包装实行强制回收制度,另一方面,又针对我国目前对过度包装尚未作限制的情况,规定“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状况以及产品的技术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限制过度包装”。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如柏在就草案作说明时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包装物在生活垃圾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包装性废物,对于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十分重要。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记者邹声文李亚杰)污染者承担污染防治的责任,这一原则在法律中全面落实,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问题。为此,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2日审议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补充了有关生产者延伸责任的要求,规定“国家对部分产品、包装物实行强制回收制度”。 据介绍,为了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目前有很多国家已经开始对电器产品、包装等实行生产者延伸责任,即生产者不仅要对生活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承担责任,还需要对报废后的产品或使用过的包装物承担回收利用或者处置的责任。一些国家的实践表明,这种责任机制可以比较有效地解决生产、消费与废物处置责任割裂带来的问题。 为此,修订草案规定“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负责的原则”。同时进一步明确,“产品的制造者、进口者、销售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