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实施社会化改革 实行合同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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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0:07 黑龙江日报 | ||||||||
新设立的事业单位不再核定工勤编制取消工勤人员“终身制”,实行合同管理机关主办的招待所、宾馆等实行转、撤、脱并收回编制 本报22日讯既享受财政拨款,又没有企业的风险,这是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的“好处”。今后,这种“养尊处优”的状况将要改变。哈尔滨市将大力推进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并已下发《关于推进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记者
据不完全统计,哈市市属事业单位现承担后勤服务的机构有近30个,工勤编制占事业编制总量的8%-10%,其范围涉及市直单位、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涉及人数达2万人左右。 关于工勤编制 新设立的事业单位不再核定工勤编制。原为机关及事业单位提供后勤保障的机构原则上确定为经营类事业单位。其中,具备条件的要整建制退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范围或转企,收回其包括工勤编制在内的全部事业编制。 确定为行政支持类、纯公益类和准公益类并由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取消工勤编制;暂不具备条件或因现有人员已占用工勤编制的,按照空一收一、走一减一的原则,逐步取消工勤编制。 非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全部取消工勤编制。乡(镇)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与乡(镇)机构改革结合进行,乡(镇)事业单位一律不再核定工勤编制。 关于工勤人员管理 对事业单位现在编的工勤人员原身份、待遇和经费渠道不变。 对已取消工勤编制的单位及工勤岗位,按照控制编制、定额经费、协商工资、参加社会保险的原则,实行“老人新机制、新人新办法”,取消工勤人员“终身制”。所需工勤人员在优先安置现有工勤人员的前提下,面向社会自主聘用,实行人员合同管理。凡已取消工勤编制、实行社会化聘用的工勤人员,不列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 关于服务性事业单位 属于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取消工勤编制后,由人事和财政部门以原工勤编制为参考基数,确定岗位,核拨用工经费。 对由机关及各部门主办的招待所、宾馆等服务性事业单位,由其主管部门在此次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提出转、撤、脱的清理整顿意见,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并收回编制。(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