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城出台全国首份养老协议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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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0:11 每日新报 | ||||||||
五大特点规范责任义务12月起入养老院得签新合同李海燕段毅刚 新养老协议的出台将更好地保障住养人的权益 新报记者段毅刚摄 新报讯 【记者李海燕】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计划年内出台的《天津市入住养老机构协议书》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介绍,这是全国省级单位出台的第一份养老
从 12月 1日起,凡新入住养老机构的住养人,都要和养老机构签订这份新出台的《协议书》;原先已住进养老机构的住养人,要在12月1日至31日期间重新签订这份新《协议书》,过去已经签订的养老机构自定的协议书,一律废止。凡是本市合法的养老机构,都将统一使用这种由市民政局监制、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凡是非法的养老机构,都不具备这种《协议书》。即将颁发的《协议书》均为统一印制,都有统一编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