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再审“新交法”修改60多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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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0:3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10月16日,在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第15次会议上,备受关注的《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修改稿)》进行了二审。 此次“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草案修改稿不仅对“机动车负全责”和“骑车带人”条款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和完善,还对草案中与车辆和驾驶人管理、道路通行条件及通行规则、事故预防与执法监督、法律责任等相关的60多个条款进行了修改。
“机动车负全责”的改变包括:最大限度减轻机动车司机无过错赔偿责任、将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分为5种,草案修改稿中还新增加了对机动车实行第三者强制保险的制度,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内容。(宏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