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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出台物权法全面保护私人财产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0:4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23日电 私人对其合法取得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国家保护私人储蓄,国家保护私人投资及其收益。这是22日再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物权法草案作出的规定。

  所有权是物权的基础,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是由所有权产生的。物权法草案对所有权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

  --国家所有是公有制的基础。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草案对矿产资源、水资源以及城市土地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作了规定,并对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控股企业的法人财产作了规定。

  --集体所有是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草案对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以及集体所有权的行使作了规定。

  --完善保护私人财产权的法律制度。草案规定,私人对其合法取得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国家保护私人财产的继承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如今已成为不动产物权的重要问题,草案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了详细规定。

  新华网北京10月22日电 (记者沈路涛、张旭东、邹声文)继保护私有财产写入宪法之后,我国将出台物权法对保护私有财产进行详细规定,进一步保护私人财产权。22日再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将通过立法手段充分保护自然人、法人的物权,明确物的归属,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权法是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法,是调整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着支架作用,在明确财产归属、合理利用资源,维护经济秩序中发挥着重大作用。

  法律专家表示,法律对私人财产的保护,在最高层次的宪法保护之外,还应有第二层次的民法保护,第三层次的各单行法保护。物权法对公私财产实行平等保护,这是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交易秩序形成的条件,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体现。

  物权是一种重要财产权。这部法律草案对物权法的调整范围、原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登记制度、物权的保护等作了详细规定。草案规定,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权等都属于物权,物权的客体主要是不动产和动产。草案还对相邻关系、共有、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占有等作了规定。

  翻阅这部物权法草案,其中对公私财产的保护作出了详尽的规定。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他人的物权负有不作为的义务,不得干涉权利人行使物权。权利人享有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物权。私人对其依法取得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享有所有权,国家保护私人储蓄,国家保护私人投资以及因投资获得的收益。

  物权法日后的出台,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积累起大量的私人财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需要保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需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

  专家认为,在过去,物权曾长期被忽视,社会生产力和人民的创造力的发挥也因而受到制约。物权法的制定,就是要通过物权制度来巩固劳动者和企业的物质利益,从而调动起亿万人创造财富、爱护财富、积累财富的热情,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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