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生可申请助学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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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2:21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汤一原)具有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质的民办高校计划内学生,将和公办高等院校学生一样,可以向北京市商业银行申请助学贷款,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商行与市教委举办的北京市市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签字仪式上获悉的。副市长范伯元出席了签字仪式。 凭借良好的服务品质与严密的风险控制方案,北京市商业银行在北京市市属市管高等
记者了解到,每名学生每年最高贷款额为6000元,用途包括学费、生活费和住宿费,借款学生毕业后,应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但可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也可提前偿还贷款本金,借款可在毕业后的6年内还清。 根据市商行与教委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书》中的规定,风险补偿金比例为7%,协议有效期为5年。北京市对于具有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质的民办高校计划内学生与公办高等院校的学生同样对待,其贴息风险由财政负担,风险补偿金由财政和学校共同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