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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调动财富积累热情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3:0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据新华社北京电继保护私有财产写入宪法之后,我国将出台物权法对保护私有财产进行详细规定,进一步保护私人财产权。昨日再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将通过立法手段充分保护自然人、法人的物权,明确物的归属,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时这也表明,中国民法典草案将以分编方式审议通过。

  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他人的物权负有不作为的义务,不得干涉权利人行使物
权。权利人享有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物权。私人对其依法取得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享有所有权,国家保护私人储蓄,国家保护私人投资以及因投资获得的收益。

  专家认为,在过去,物权曾长期被忽视,社会生产力和人民的创造力的发挥也因而受到制约。物权法的制定,就是要通过物权制度来巩固劳动者和企业的物质利益,从而调动起亿万人创造财富、爱护财富、积累财富的热情,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

  民法与刑法、行政法并列为一个国家最重要的三大基本法。自20世纪50年代起,中国曾几次起草民法典,但最终都没有完成。最主要的原因是当时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要制定民法典,还缺少必要的社会经济基础。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制定民法典的时机日益成熟。2002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民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草案分为九编,即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人格权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共1209条。这是迄今为止我国条文最多的法律草案。由于民法草案内容很多,对草案是统一审议通过还是分编审议、分编通过,在当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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